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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人與綠化的關係

一般所謂「綠化」,主體乃是植物,或者更廣義的包含種植植物的土地等空間,也就是開放空間的綠地。綠化的機能與效用有各種不同看法,比如,綠化專家三澤彰認為,植物乃是構成綠地基本材料之一,重點在於發揮綠色效用。也就是如表1-1所示,植物光合作用可以產生能讓各種動物利用的氧氣,而這些動物之中包含人類。換言之,沒有植物,人類難以生存。這是植物的第一次效用,堪稱為「生產材」。

其次,植物也具有第二次效用,也就是扮演機能材的角色──不只形成人類生活環境,還附有特定機能,主要是讓人們居住環境更舒適、便利(表1-2)。
植物還有「第三次效用」,扮演「服務材」角色,雖然不是人類生存所必要的條件,但可以讓人們生活更舒適、愉快。這主要是因為植物擁有美麗、天然、神秘與溫柔等特質,就審美效果而言,傳統造園學最重視的就是植物之美。

針對人與綠色自然的關連,進士五十八先生用表1-3說明綠色與綠化對人類生活具有三次元的效用效果,也就是物理性效果、生物化學效果以及心理效果,綜合起來便是〝綠意帶給人的安定效果包含物理面與精神面〞。

高橋理喜男指出,都市森林的綠色規模越大越好,才能充分發揮固有效果(主要效果)與對證效果(副次效果)兩種效用。其中,固有效果指〝透過無感,綠意帶給人們精神與肉體直接作用,創造豐富而健全的人格,充實社會生活、增進健康,具有廣泛的再創造效果〞。此外,「對症效果」則是可以降低都市環境污染,緩和氣象惡化,防止都市災害,保護生物環境。

表1-3  人類與自然(綠)的關係(綠的效用與效果)

人類與綠的關係次元

     

中分類

   

一次的效用

 

接觸大自然綠意可讓人身心舒暢

二次的效用

 

環保(保護野生鳥獸)機能

保健、休養機能

學術教化機能

讓土地發揮其特色的機能(風土性機能)

提供人們生活資材的機能(資源性機能)

三次的效用

物理性效果

防塵機能

防音機能

遮光機能

防風機能

防火機能

防雪機能

日射調節機能

防止土石流、防範土層崩塌機能

涵養水源機能

生物、化學性效果

吸塵機能

溫度調節機能

濕度調節機能

氧氣濃度穩定基能

環境指標機能

心理性效果

美化機能

修景機能

安息機能

審美性機能

(引自:「綠的發想」)

 

在綠色開放空間體系之中綠地非常重要,主要具備「利用機能」與「存在機能」。其中,「存在機能」乃是形而下的機能,主要是能協助環境防範天災,發揮保護環境的功能。「利用機能」則是形而上效果,主要是發揮休閒機能(表1-4)。
P.41

 

表1-4  存在機能與利用機能(中島製作)

存在機能

都市型態規範效果

都市發展形態之規範或誘導、異種土地利用之分離.緩衝等

環境衛生的效果

都市氣溫等(小氣候、微氣候)之調節、防止噪音震動、防風、防塵、淨化空氣等

災害防止效果

防止延燒、爆發等緩衝、緊急避難、洪水調節、災害危險地保護等

心理的效果

以綠色增進精神健康、都市景觀美化修景、提升面對災害的信心與能力,培養鄉土意識

經濟的效果

對周邊地區所發揮的附加價值

減少醫療支出

利用機能

肉體機能

精神機能

提供運動休閒場所

促進教養、文化與鄉土意識

增進社會連結與溝通

體驗季節、生物與自然

 

形而上效果方面主要根據個人主觀判斷,很難定量定性掌握。畢竟每個人的成長環境與過程不同,即使同樣面對綠意,其所發揮的五感(視覺、聽覺、觸覺、味覺、嗅覺)也可能產生不同的反應、想法。不過基本上,人類都是喜歡綠意的,畢竟千、萬年來人類都是與綠意共存的。
形而下效果(物理、生物化學效果)方面,則有許多研究者針對其重要性做了定量掌握。
以上這些綠意所具備的機能,有些在狹窄範圍內可以用綠意之外的人工物取代,但畢竟只有活著的植物才能發揮綜合性、複合性的機能性效果。至於「綠化」,當然必須具備景觀機能。也就是植物不只是視覺對象物,同時也會對人們產生心理與身理的影響(景觀效用)。

 

P.42
表1-5  綠地的機能.種類與保全,以及管理制度
(都市計畫關連法) (其他法律)
左下方:
綠地的機能種類
休閒機能 運動.比賽 遊戲.娛樂 慢跑.散步 觀賞.眺望 休養.休息 聚會.活動(祭典)
防災對策機能 防止自然災害 避難廣場 避難道路 防止火災延燒
保護環境機能 保護自然資源 保護史跡文化財 保護自然景觀 保護生活環境 規範都市型態
綠地的種類 公共綠地 公園綠地 廣場.運動場 墓園
自然.生產綠地 水面等 水邊等 山林等 農地等
特殊綠地 社寺境內等 給排水處理場等 私設遊樂園等 共同住宅工場綠地 學校等 考場等
制度 都市計畫法 公園綠地及其他公共空地 景觀地區 開發許可制度
都市綠地保全法 綠地保全地區 綠化協定區域
進郊綠地保全法 保全區域 特別保全區域
生產綠地保全法 古都保全法 都市公園法 樹木保存法 自然環境保全法 自然公園法 森林法 保安林 文化財保護法 河川法 海岸法 鳥獸保護法 農地法 農振法 地面滑移等防止法 防砂法 防止陡坡崩塌造成災害相關法律 建造房屋等規範法律
*本圖表主要指出各種法令制度與綠地之機能與種類的關連性,各法令制度主要目的之外綠地所發揮的效果,也都打上圈圈。 (引自:《都市綠化優質計畫》)
P.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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