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helly - 羊蹄甲林棲地復育 | 2013-12-05 | 點閱數: 657

好不容易重新回到委員會裡,至少有一點發聲的機會,但真是感嘆,如今大家對樹的態度和以前委員會裏大家對樹的態度,真的不一樣。以前市府多在倡議綠色城市的美好,多在討論如何保護,而樹木列冊保護的部分多為業務單位主動提出,委員會裡討論如何改善、保護等等,甚至有些地方應該是屬於區域型的全區保護。如今卻討論這棵樹有病,這棵樹棲地惡劣、這棵樹土地所有人有沒有同意,因而管理上問題,所以列不列~~?

其實這可以用文資法第三條之七 : 自然地景:指具保育自然價值之自然區域、地形、植物及礦物。景觀、植物的保護,當然包括不能任意栽種等等~不管市府列不列管,老樹都不失其為珍貴樹木或老樹的意義。且都市中的老樹之所以珍貴是在於那和我們生活所產生的連結,許多的故事,許多人共同的記憶與城市的符號。

 

我一直認為,市府針對台南市的老樹及珍貴樹木應該更積極的作為與倡議,老樹所在的區域任何工程進行都必須為樹的棲地環境做改善,設計上可以避開或設計上藉此機會幫樹做改善,留更大的空間與好的環境給樹。因為這樣都市景觀會變更好,城市會更美麗。

 

1997年市府即出版台南市珍貴老樹歷史掌故與源流<古城.老樹>一書,當時推薦給市民的有159棵,2004~2005年,台南社大又幫市政府普查了台南市的老樹,提報市府1000多棵,粗步篩選剩下800多棵,還不包括當時未開放的農改場場長宿舍等地,如今又多了很多棵也死了很多棵,過去有的,也是市民共同記憶的,本來就應該列入,現今應該是做重新的審視,10年了,有沒有更好?或是更差? 每一棵該做怎樣的改善建議~

 


轉貼蘇明志老師的文章~(蘇老師曾經是市府老樹及景觀行道樹的委員)

 

老樹或珍貴樹木之保護應朝向「最大之包容性」提供幾個思考觀點供參考:

一、原台南市政府是以「規格符合就列入老樹」,何況當初農林廳之「老樹標準」亦只是定義其規格,並無土地權屬、病蟲害等考量,且既已公諸於社會,較易受大眾之關心與監督,亦收保護之效果。故雖原台南市之面積雖遠小於台南縣,但老樹總數除以土地面積之佔有比例,卻遠高於原台南縣。

 

二、原台南市政府對老樹之「老樹列入標準」與「老樹保護方式」,本來就是單純之二件事且不相違背,即使被列入之老樹或珍貴樹木:地主不同意、罹患病蟲害等,但都「不影響其成為老樹之資格」。

 

三、「老樹保護」要看執政者「為老樹做了什麼?」,而不是「審查了幾棵!」,當然有人會基於「私有地權及物權」之法律層面及「罹患病蟲害」等,而不敢將其列入老樹或珍貴樹木,但即使是「私有地」,原台南市政府還是盡力協商樹木所有人或地主接受市府修剪等保護措施,甚至應用社會輿論、環保團體及媒體之支援力量,否則極易讓地主趁「未列入或不列入之時機」隨意伐除。

 

以前「樹木審議委員會」之組成跨越公務、學者、業界及環保組織等,是在討論及決定:這棵樹木要不要救?如何修剪?如何醫治?要不要移植?等技術問題,而不是拘泥於「審查該不該列入老樹或珍貴樹木」。每一棵老樹下,皆曾發生過許許多多悲歡離合之故事及見證。保護老樹或珍貴樹木,就是保留當地之文化財,亦是保存本市之歷史,珍惜你我及祖先們,在府城傳承之生命記憶。

 

蘇明志 2013.12.05 朝05:50 有感

 

台南市東區建東街老榕樹 20130604

:::

老樹調查新聞區

會員登陸

:::

QR Code 區塊

https%3A%2F%2Ffang.tncomu.tw%2Fmodules%2Ftadnews%2Findex.php%3Fnsn%3D452